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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

发布时间: 2011-06-14 09:26:50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  

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表

单位名称: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事项编号:4-3

事项名称

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

事项类型

非行政许可审批

审批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

申报条件

1、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

2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

3、已确定施工、监理单位,有关技术人员符合要求

办理程序

窗口收件(与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一并受理)——窗口审核——站长审批——窗口发证

申报资料
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外,但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)(复印件)

2、施工中标通知书、监理中标通知书(招投标项目)

3、施工承包合同、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(复印件)

4、地质勘察报告和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(原件)(可提供电子文档)

5、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(市政工程)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》、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(市政工程)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》各1份(原件)

6、施工组织设计、监理规划(监理实施细则)(原件)

7、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(一式五份)(原件)

8、监理(建设)、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(原件)

9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登记表二份(原件)

以上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,核对后原件退回

承办时限

2个工作日内

收费标准

无收费

法定时限

 

咨询电话

86996101

其他信息

受理地点

受理人

经办人

审核人

审批人

经办科室

审批中心

质监窗口

主岗:周素贞

副岗:

主岗:周素贞

副岗:

主岗:

副岗:

主岗:黄宗煜

副岗:

工程质监站

说明:受理地点为部门、部门窗口、审批中心,经办人、审核人为两人以上的在相应栏内填写明确。并要明确主副岗职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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