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表
单位名称: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事项编号:4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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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|
事项类型 |
非行政许可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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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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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 |
1、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 2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 3、已确定施工、监理单位,有关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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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 |
窗口收件(与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一并受理)——窗口审核——站长审批——窗口发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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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资料 |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外,但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)(复印件) 2、施工中标通知书、监理中标通知书(招投标项目) 3、施工承包合同、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(复印件) 4、地质勘察报告和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(原件)(可提供电子文档) 5、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(市政工程)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》、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(市政工程)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》各1份(原件) 6、施工组织设计、监理规划(监理实施细则)(原件) 7、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(一式五份)(原件) 8、监理(建设)、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(原件) 9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登记表二份(原件) 以上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,核对后原件退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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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时限 |
2个工作日内 |
收费标准 |
无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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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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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 |
86996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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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信息 |
受理地点 |
受理人 |
经办人 |
审核人 |
审批人 |
经办科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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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中心 质监窗口 |
主岗:周素贞 副岗: |
主岗:周素贞 副岗: |
主岗: 副岗: |
主岗:黄宗煜 副岗: |
工程质监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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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受理地点为部门、部门窗口、审批中心,经办人、审核人为两人以上的在相应栏内填写明确。并要明确主副岗职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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